强化监督履职 筑牢合规根基 ——宝鸡市浙江商会召开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
为进一步健全商会内部治理体系,压实监事会监督职能,推动商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26年8月19日,宝鸡市浙江商会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在商会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秘书长金子誉列席会议。

会议第一项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坚持以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商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正确政绩观贯穿于监事会履职监督全过程,切实提升监事的政治素养与责任意识。
会议第二项组织政策及内部规章学习。与会人员集体学习宝鸡市民政局宝民发【2026】58号文件《关于开展2026年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领会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标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要点,明晰合规建设标准。同时组织学习《宝鸡市浙江商会章程》中第四节监事会职能、商会监事会职责以及监事长岗位职责,进一步厘清履职边界,熟悉监督权限,做到依规监督、按章履职。
第三项为制度审议环节。与会监事围绕拟制定的三项监督制度开展充分研讨,分别是《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会议列席与议事监督制度》、《人事监督与换届监督制度》。经集体充分讨论研究,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上三项监事会制度。系列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补齐商会内部监督制度短板,实现财务、议事、人事全链条监督有据可依,为监事会规范化开展监督工作夯实制度保障。
会上,监事会全面复盘总结 2026 年上半年监事会各项履职工作,客观梳理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并对下半年重点监督任务作出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下半年监事会将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实效,重点紧盯商会会费收缴落实情况,坚持每季度开展财务抽查工作,常态化监督商会财务运行,严格把控经费收支,维护广大会员合法权益,当好商会健康发展的“监督员”。
监事长王天宝在讲话中强调,监事会要坚持 “监督不越位、履职不缺位”,以制度为抓手,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强化政治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积极配合理事会、秘书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预警和保障作用,助力宝鸡市浙江商会行稳致远,为在宝浙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午五时,宝鸡市浙江商会第四届第二次监事会完成会议议程,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