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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浙江商会党员学习日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1 丨 浏览次数:225

为了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建设,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部门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学习日制度》。

1、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学习有记录(笔记),讨论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党支部计划和个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3、集中学习可采取支部书记讲课、集中研讨、学习交流、举办报告会、观看电教(视)片等方式进行。

4、实行学习签到制,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必须事先向支部书记请假,考勤情况由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公布、并且记入学习档案,确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根据党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自觉补习学习笔记。

5、年末党支部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考评方式以座谈会形式进行,考评结果由支部书记向党员公布,由学习负责人记入学习档案。